隨著健康意識的提升,保健食品市場日益繁榮。一個普遍的誤區是,許多人將保健食品與藥品混為一談,甚至期望通過食用保健食品來治療疾病。這不僅可能延誤正規治療,更可能給健康帶來風險。我們必須明確:保健食品不能治病,其生產、監管和功能定位與藥品有著本質區別。
從定義和法律地位上看,保健食品與藥品截然不同。根據我國相關法規,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、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,適用于特定人群,具有調節機體功能的作用,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。而藥品則是用于預防、治療、診斷人的疾病,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、用法和用量的物質。簡單來說,保健食品的本質是食品,而藥品的本質是用于治病的特殊商品。將兩者混淆,就如同把營養餐當成手術刀,不僅無法解決問題,還可能造成誤導。
保健食品的生產和審批流程與藥品存在天壤之別。藥品的生產必須經過嚴格的臨床試驗,證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后,才能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,取得“國藥準字”號。這個過程往往耗時數年甚至更久,投入巨大。而保健食品的生產則實行注冊或備案制,主要評估其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科學性,不要求像藥品一樣進行大規模、多階段的疾病治療臨床試驗。其批準文號通常是“國食健字”或“衛食健字”。這種差異決定了保健食品不具備藥品的治療屬性,其聲稱的“輔助降血脂”、“增強免疫力”等功能,是在日常飲食基礎上的一種補充,絕非替代藥物治療。
從功能宣稱上看,保健食品的標簽和說明書有嚴格限制,絕對不允許出現“治療”、“治愈”、“療效”等涉及疾病的詞語。任何宣傳保健食品能治病的行為都屬于違規宣傳。消費者在選購時,務必仔細閱讀產品標簽和說明書,認清“藍帽子”標志(保健食品專用標志)和批準文號,不要輕信銷售人員夸大其詞的宣傳。
保健食品生產環節應注意什么以確保其“食品”屬性呢?正規的保健食品生產必須遵循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》等法規。生產企業需要具備相應的生產資質和條件,從原料采購、生產過程到成品檢驗,都需建立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。原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,不得添加藥品成分(有明確規定的除外)。生產工藝應當科學、規范,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和聲稱功能的真實性。監管部門會進行定期檢查和抽檢,對非法添加、虛假宣傳等行為進行嚴厲打擊。
對于消費者而言,樹立正確的健康觀念至關重要。保健食品可以作為健康生活方式的一種輔助,比如在膳食不均時補充某些營養素,或在特定生理階段提供支持。但它絕不能替代均衡的飲食、適量的運動、良好的心態以及必要的藥物治療。當身體出現疾病癥狀時,首要任務是及時就醫,遵醫囑進行治療,而不是自行購買保健食品來“治病”。
總而言之,劃清保健食品與藥品的界限,是維護市場秩序、保障公眾健康的基礎。無論是生產者、經營者還是消費者,都應牢記:保健食品是食品,不是藥,不治病。只有科學認知、理性選擇、合規生產,才能讓保健食品在健康的軌道上真正服務于人民的健康需求,避免因誤解和濫用而帶來的健康與經濟損失。